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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与传播学院关于评选2023-2024年度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研究生)


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听党话、跟党走,勉励大家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团市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学联决定,在全市高等学校组织开展 2023-2024年度“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和“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的认定工作。现开展我校研究生2023-2024 年度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推荐名额

北京市三好学生:1名

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1名

北京市先进班集体:1名

二、评选条件和程序

(一)评选条件

“北京市三好学生”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正直诚信;

2.学业成绩优秀,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增长见识,丰富学识,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体魄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

4.志趣高尚,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丰富文化艺术修养;

5.热爱劳动、勤于实践、善于创新,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响应党团组织号召,参与志愿服务、重大活动保障、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6.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团员或其他校级及以上荣誉;

7.近三年内获得过此项荣誉的不可重复参评。

“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3.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重大活动保障、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忠恕任事,积极工作,勇于担当作为,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在服务学生学习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5.人品服众,作风优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团结同学,正直诚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的校、院(系)、班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学生骨干;

7.近三年内获得过此项荣誉的不可重复参评。

“北京市先进班集体”条件

1.班级全体同学政治坚定,能够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集体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是非分明、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集体成员均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勤奋创新、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良好;

4.注重班级文化建设,班级团结协作、凝聚力强,积极开展“青年服务国家”“挑战杯”等各类班级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

5.积极推进“班团一体化”,班级团支部、班委会建设规范,无非规范团员编号,2024年团员应发展尽发展,班干部能够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6.班级全体同学为“志愿北京”注册志愿者,且经常性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7.曾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或校级优秀团支部等荣誉;

8.近三年内获得过此项荣誉的不可重复参评。

参评“北京市三好学生”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须满足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所学课程考试没有不及格记录;应为“志愿北京”平台注册志愿者,2023年9月-2024年8月期间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且在服务保障重大活动、投身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的优先考虑。

(二)评选程序

博士生会、时代宣讲团和研究生新媒体协会成员评选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负责;硕士研究生中的校研究生会干部、校团委干部评选由校团委统一负责;其他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各学院负责。三好学生、优秀班集体由学院推荐。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研究生对照相关奖项评选条件申请参评,并最晚于2024年11月19日(周二)下午17:00前,将附件中申请奖项的对应登记表、先进事迹申报材料与证明材料发送xuegong529@163.com,纸质版交至博远楼529(申请表篇幅控制在1页,如超出个人工作总结部分可另附纸);

2.民主评议:各班级组织同学对市级研究生三好学生、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按照有关名额及人员要求进行推荐。相关结果需在班级内进行公示。

3.单位推荐: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分配,经学院党委会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参评。

4.学校组织评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评审相关工作。邀请有关专家对各单位推荐参评的个人或集体进行评议,分为材料评审和答辩评审两个环节,材料评审通过后进入答辩评审环节,具体答辩名单后续公布。最终评选出 6 名北京市三好学生、2名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和 2 个北京市先进班集体推荐到北京市认定。学校确定相关推荐人选及集体后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 个工作日。

三、报送材料要求

请于 2024年11月19日(周二)下午5点前报送以下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报送要求:

1.《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登记表》(申请表篇幅控制在 1 页, 不可手写,一式两份);

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的先进事迹申报材料(3000 字左右)。

(二)电子版材料报送要求:

1.《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登记表》(申请表篇幅控制在 1 页);

2.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的先进事迹申报材料(3000 字左右)。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uegong529@163.com,纸质版材料交至博远楼529。

注意:

1.电子版登记表文件名:个人为“姓名-学院名称”;集体为“班级全称-学院名称”;

2.所有表中“单位”一档请分别注明学校、学院、年级、专业,例如: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文化与传播学院 2023 级新闻与传播专硕班。



联系人:吴可轩、朱红霞

联系电话:83951566、83951022

材料接收地点:博远楼529

电子邮箱:xuegong529@163.com



附件一:《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

附件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附件三:《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文化与传播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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