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2021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拨付工作的函》(新教函[2020]505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工作,现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学号 | 认定等级 |
1 | 32017060096 | 一等 |
2 | 32020060054 | 二等 |
3 | 32019060158 | 二等 |
4 | 32019060153 | 一等 |
5 | 32020060160 | 一等 |
公示期三天(2020年12月21日-2020年12月23日),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与老师联系。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83951022
文化与传播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