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学校将对在校学生(一年级学生除外)开展综合测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是落实过程管理,促进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有效方法,同时也是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认真细致地做好此项工作。
二、综合测评工作必须遵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的规定执行(见附件本科生综合素质认定册(第九版))。在学校综合测评办法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的学院,应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同时报学生处备案。
三、时间安排。综合测评时间为9月1日至7日,各班班长在9月7日上午10点前将电子版《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9-2020学年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成绩汇总表》和证明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sgz2020@126.edu.cn。
联系人:高琼 尹可心,联系电话:83951022/1566
文化与传播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