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疫情防控期间实际情况,为妥善做好2020届毕业生户籍迁移等工作,现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集中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2020届毕业生在返校办理毕业手续期间,保卫处提供集中办理户籍迁移等服务(具体办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户籍迁移类型及相关手续
1.迁回原籍即原家庭户的学生,需提前联系原籍派出所咨询迁回条件和相关手续,如满足可办理迁回原籍手续。
2.迁往就业单位(京内、京外)且单位同意接收户口的学生,办理迁出手续时需向学校提供本人三方协议或就业报到证或迁入地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迁往考取院校(京内、京外)的学生,办理迁出手续时需向学校提供考取院校录取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迁往户籍托管机构(留服、人才)且该机构同意接收户口的学生,办理迁出手续时需向学校提供托管机构同意接收户口的相关证明材料。
5.迁往原籍和工作单位以外其它城市的学生,办理迁出手续时需向学校提供迁入地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集中办理所需材料
1.以上提及的因迁出类型不同需向学校提供的相关材料。
2.《户籍迁出介绍信》(附件1)一式两份,需打印填写,如手写需笔画清楚字迹可辨。户口迁移地址(落户地址)要求填写准确,具体到门牌号而非某某派出所。
3.居民身份证或驾驶证等本人有效证件原件。
二、毕业生委托他人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本人无法自行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的毕业生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代办时需持有以上提及的迁出材料、双方签订的《代办户籍事项委托书》(附件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毕业生户籍暂存学校的注意事项
未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的毕业生可凭《户档暂存申请表》(附件3)将户籍暂存学校2年。(办理户籍暂存还需仔细查看附件3中《2020届毕业生户籍暂存告知书》和申请表说明)
户籍暂存期间业务受理范围如下:
1.申请集体户口首页;
2.申请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
3.集体户口首页和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原件同等有效);
4.出国留学者携带证明材料申请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办理签证
5.户籍迁移;
请户籍暂存学校的学生务必保管好身份证,避免丢失造成不便。
学校保卫处联系人:郭老师、梁老师 电话:010-83952071
学院联系人:贺琦 邮箱:heqi199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