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测评工作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和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要求,请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开展2019届毕业生综合测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依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的标准、程序和要求开展综合测评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性与定量,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力求科学、全面地做出客观评价。
二、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是2019届毕业生在校四年期间各项表现的综合评价,评价成绩将制作成绩证明,并记入学生档案。
三、测评成绩在85分(含)以上的核定成绩为优秀;测评成绩在70分(含)以上,85分以下的核定成绩为良好;测评成绩在60分(含)以上,70分以下的核定成绩为合格;测评成绩在60分以下的核定成绩为不合格。
四、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细致稳妥地做好此项工作。
请各班于5月10日10:00前,将电子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9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附件1)、4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表(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院办。
联系人:尹可心
联系电话: 83951566
邮箱:yinkexin@cueb.edu.cn
文化与传播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