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正式开展本学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体2015级本科生
二、认定时间
2017年12月3日至12月6日
三、认定程序
1. 学生申报: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学生本人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读书笔记、第二课堂学分记录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由班长收齐、班主任签字后统一交至学院。
2.班级汇总:班长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2),并于12月6日前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纸质版提交至博远529,《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汇总表》电子版以“班级名称+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为文件名发送到yinkexin@cueb.edu.cn。
四、工作要求
第二课堂学分事关毕业生切身利益,各位同学要高度重视,严格标准,认真做好学分认定工作。
联系人: 尹可心
联系电话:83951566
附件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申请表
附件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5级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汇总表
文化与传播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