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北京市教委的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本学年国家助学金具体评选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违纪、违规处分;
(三)参评学生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中的本、专科学生;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严格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二)一等奖学金评选名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总数的60%,其余同学均为二等。
(三)评选标准应以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为依据,不得附加额外条件
三、助学金的发放
按照每年财政拨款情况及《北京市属普通本科高校及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国家助学金将按月发放到受助学生本人的北京银行卡中。
联系人:尹可心
联系电话:83951566
文化与传播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