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红旗团支部评选
(一)评选对象
2013级、2014级在校本科生(处于境外交流和休学阶段的学生不在参评范围之内)。
(二)相关要点
1.凡在评选年度内受过党、团、行政处分或受到校、系通报批评的学生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所在支部不得被评选为红旗团支部。
2.年龄不超过28周岁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也可参评。
3.参评红旗团支部,要求评选年度内(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成绩和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成绩)支部团员学习成绩(包括全部考试课成绩和考查课成绩)不及格人数应少于支部团员总人数的10%,无留级、降级或劝退情况,无违纪情况。
4.参评优秀共青团员,要求评选年度内((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成绩和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成绩)所有必修课和考查课成绩(含体育课)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并无不及格门次。
5.同一被推荐人在同一评选年度不可以被重复推荐为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
6.校团委将组成评选工作复核小组,对各院系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评选条件和要求的申报个人和集体,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取消所在院系的该名额。
7.被推荐的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须经本人所在的团支部同意,推荐为红旗团支部的登记表由团支部委员填写,并附一份3000字以上的材料和团支部工作手册。两项优秀个人的评选推荐,由各班团支部自行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进行推荐上报。符合“红旗团支部”标准的团支部,将本班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后,由学院进行筛选、推荐工作。
8.全部评选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在4月12日(周二)前以班级为单位由团支书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wcxsgz@cueb.edu.cn。
9.名额分配
/ |
2013级 | 2014级 |
优秀共青团员 |
每班1名 |
每班2名 |
优秀共青团团干部 |
每班1名 |
每班1名 |
红旗团支部 |
2013级1个 | 2014级1个 |
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共青团员评选
(一)评选对象
2015年度我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参加者、组织者。
(二)相关要点
1.参加者必须全程参加实践活动,并且目的明确、工作积极主动,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服务,在活动中有较大收获和贡献。
2.组织者在实践活动中工作积极负责,使活动安排周密,成效显著。
3.符合校级优秀团员的评选标准。
4.需填写《优秀团员登记表》外,附一份10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全部评选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在4月12日(周二)前自行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将负责筛选、推荐的工作,电子版发送至wcxsgz@cueb.edu.cn。
请各班团支书认真组织本年度的评选工作,按照规定时间上交材料,逾期未交材料者,名额将被抵消、转移。相关表格,无论纸质版还是电子版请保证其在一张A4纸上。如有任何问题,请于上班时间咨询(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联系人:陈子轩
联系电话:010-83951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