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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学生综合测评工作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和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要求,请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此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依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的标准、程序和要求开展综合测评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性与定量,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力求科学、全面地做出客观评价。

二、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是2021届毕业生在校四年期间各项表现的综合评价,评价成绩将制作成绩证明,并记入学生档案

三、测评成绩在85分(含)以上的核定成绩为优秀;测评成绩在70分(含)以上,85分以下的核定成绩为良好;测评成绩在60分(含)以上,70分以下的核定成绩为合格;测评成绩在60分以下的核定成绩为不合格。

四、请各班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细致稳妥地做好此项工作。

请各班班长于4月25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 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附件1)、班级4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表(附件2) 以及 每位同学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xsgz2020@126.com。

 请每位班长于4月26日16:30前将纸质版 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附件1)保送至博远楼529室。

联系人:尹可心     

联系电话:83951566

 

文化与传播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