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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团百年|共青团基层组织“三制两会一课”之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团员教育评议采用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通过评优和处理等方式,达到激励团员、整顿队伍、纯洁组织的目的。

  教育评议的对象为全体团员。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应当与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相结合,一般每年进行1次。

  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一般应召开支部大会,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先由各团小组会议开展评议并提出初步评议意见后,提交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团员教育评议的主要内容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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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

 

优秀团员的主要条件

  ①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②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③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④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

  ⑤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⑥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合格团员的主要条件

  ①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②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③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

  ④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⑤能够在学习、生产、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

  ⑥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基本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

  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不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

  ①理想信念动摇。

  ②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

  ③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④有违法违纪行为。

  ⑤道德水平低下,行为失当,造成不良影响。

  ⑥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对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团组织应结合实际予以奖励。每年各级团组织评选表彰的优秀团员,一般应从上一年度评议为优秀的团员中产生。对于表现突出并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团支部应按照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委员会推荐。

  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予以教育帮助。

  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3~6个月后,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反省自身错误,有明显改进的团员,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不合格团员的处置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本人的意见。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团组织应及时处理或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学讲话,悟思想,践行动

  希望广大青年学生把自己的人生追求同国家发展进步、人民伟大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刻苦学习,脚踏实地,锐意进取,在创新创业中展示才华、服务社会。

  ——习近平2013年11月8日

  致二〇一三年全球创业周

  中国站活动组委会的贺信

 

 

  文字来源:《新时代共青团工作十讲》

  整理人:贝熊蓉 陈宇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