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23〕15号)和《北京市贯彻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2024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京政〔2022〕18号)(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分工方案》)、《北京市2023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京政办发〔2023〕1号)工作要求,市残联、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等有关部门将继续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助力计划”(以下简称“助力计划”),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实现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提供“一对一”精准就业服务,利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高校就业辅导员、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各方优势资源,携手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精准分类施策,帮助他们提前做好就业准备。本市生源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帮扶率达到100%,确保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当年就业率不低于去年同期。
二、实施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在校就读的京籍残疾人大学生,其他有意愿参加活动的在京就读非京籍残疾人大学生也可报名(以下统称残疾人大学生)。
三、实施时间
2023年5月至12月
四、活动内容
1.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主动与教委、人力社保部门沟通,与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形成合力,共同为残疾人大学生提供全面、精细的就业服务;
2.创新服务方式。依托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北京市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及区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和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残疾人大学生就业需求为导向,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有针对性地提供政策咨询、职业生涯指导、技能培训、职业介绍、求职招聘信息发布等高效便捷的服务。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落实北京市将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一对一”精准就业服务纳入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工作,对接每名残疾人大学生的就业服务需求,开展“走访拓岗促就业”等各种形式就业帮扶服务;
3.落实落细相关政策。要认真落实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残联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政策,确保残疾人毕业生享受普惠加特惠政策。要结合全国助残日、高校毕业季、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等重点时点,积极开展宣传《三年行动任务分工方案》、《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以下简称《就业办法》)等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规、通知,营造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4.开展团体辅导活动。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可组织职业指导师为残疾人大学生提供“一对一”辅导服务,建立“一人一策”就业服务档案,适时开展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职业生涯规划、求职心理疏导等就业指导,帮助残疾人大学生了解就业形势、调整就业心态、提升求职技能。市残联将开展残疾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宣讲、残疾人报考公务员辅导、实习见习及就业岗位推荐等辅导活动,帮助残疾人大学生提升求职技能。
5.搭建供需交流平台。各相关单位要尽可能帮助每一位残疾人大学生走进用人单位,开展实习见习活动,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有条件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可建立残疾人大学生实习(见习)基地,基地评估认定表(参考)见(附件4);集中优质资源开发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岗位,聚焦定制高质量就业岗位;加大支持性就业服务工作力度,为就业困难残疾人大学生开发公益性岗位;结合全国助残日、国际聋人节等时节组织开展残疾人大学生专场招聘活动;
6.广泛就业宣传。积极挖掘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典型和用人单位招聘录用残疾人大学生的做法,充分利用中国残联、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平台和新媒体资源平台,多手段多渠道加强对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工作的宣传,宣传和树立残疾人大学生成功就业创业典型,引导残疾人大学生通过劳动实现自我价值,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积极支持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创业的良好环境。
五、实施步骤
1.组织摸底阶段
有关普通高校就业工作部门要指定一名老师负责“助力计划”,积极宣传,有针对性地动员;要掌握本校残疾人大学生基本情况,对有意愿参加“助力计划”的残疾人大学生摸底统计填表(附件1)后报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
2.举办专场招聘会(5-9月)
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结合贯彻落实《就业办法》、《三年行动分工方案》,在全国助残日等重点时点举办企、事业单位招聘残疾人大学生专场招聘会,进一步拓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渠道,更好地为用人单位与残疾人大学生搭建“双向选择”平台;动员辖区内2023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通过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参加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与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共同举办的“2023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网络招聘活动”,并参与2023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创业问卷调查。
3.充分利用平台,完善毕业生全链条服务(5月-12月)
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及时把2023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的相关数据录入中国残联残疾人就业与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利用该系统做到毕业生信息应登尽登、应录尽录,动态跟踪就业情况;5月底建立涵盖包括就业状况信息,培训实习经历,职业特长等内容的“一人一策”就业服务档案,6月底报送残疾人大学生实习(见习)基地申报名单表(附件5),12月底完成年终就业情况录入,在每季度月末20日前报送季度工作进展情况,12月1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4.组建职业导师队伍(5月-11月)
充分发挥职业导师在就业服务中的作用,为残疾人大学生开展职业能力测评和职业指导,为服务对象建立“一人一策”就业服务档案,组织团体职业辅导活动。
5.开展就业创业指导(9月-12月)
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在相关高校的配合下,组织就业服务进高校促就业,帮助残疾人大学生获取更多职业信息,尽早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提升就业准备的意识和能力。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6.开展公务员考试培训辅导(10月-12月)
在公务员报名考试期间面向残疾人大学生开展网上报名、笔试和面试指导。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相关要求
1.有关普通高校要面向本校残疾人大学生做好“就业助力计划”的宣传和动员工作,积极参与到“助力计划”中来,并在“助力计划”实施过程中及时了解残疾人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为“助力计划”落实提供有力支持;
2.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切实落实相关工作任务。要联系到每一位残疾人大学生,按照“一人一策”实施就业帮扶,按照在校、离校、年末等时间节点及时进行就业状况跟踪统计并录入中国残联残疾人就业与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请有意愿参加“助力计划”的学生于6月5日上午11:00前将附件1发送至电子邮箱wangxi@cueb.edu.cn。
北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
北京市就业促进中心
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