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暑期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5届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按此要求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
一、评选条件
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遴选推荐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实施办法》执行。(学生手册p104)
二、工作要求
1.学院名额8人。
2.推荐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在满足评选条件的同时,必须获得评选年度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
三、材料报送
请申报学生于5月12日中午11点前上报纸质版、电子版材料。纸质版交至博远楼529、电子版交至xuegong529@163.com
1.电子版材料报送:
(1)《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2)《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2.纸质版材料报送:
(1)《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在一张纸上)。
文化与传播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5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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