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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进取,引导我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结合我校2023届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本次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以学生申报、学院审核、学生处复核的方式进行。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按此要求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

一 、名额分配

文化与传播学院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共12人。

 二、评选条件

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附件1)。

三、工作要求

1.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为本科生。

2.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

3.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按北京市教委要求,推荐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4.认真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单》(附件3),并加盖学院公章。

5.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要求优秀毕业生认真梳理大学期间的成长历程、人生感悟,撰写本人的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 

四、报送要求

材料报送分为电子版报送和纸质版报送。

请各位同学于5月15日下午4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yuanxinyue@cueb.edu.cn,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博远楼529办公室,材料包括: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需一式两份,且调整成一页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单》(附件3)

(3)《2022年校级毕业生获奖情况(姓名)》(附件4)

(4)《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以“学院—姓名”命名)

(5) 在校期间所获奖励、荣誉称号等相关证明材料(打包发送,以“姓名-证明材料”命名)

 

注:附件5为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请大家认真阅读后填写

 

  附件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附件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单》

  附件4:《2023年校级毕业生获奖情况(姓名)》

  附件5:填表注意事项

  

 

 

 

联系人:袁心玥    

联系电话:83951566

 

文化与传播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