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2024届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按此要求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
一、评选条件
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遴选推荐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实施办法》执行(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为本专科生。
2.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推荐总数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文化与传播学院名额:8人。
3.推荐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在满足评选条件的同时,必须获得评选年度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
4.认真填写《附件2.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3.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并盖学院公章。
三、报送时间地点
1.电子版报送具体要求:请申报同学于5月7日下午4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yuanxinyue@cueb.edu.cn,电子版材料包括:
(1)《附件2.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2)《附件3.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
(3)证明材料(每位学生的证明材料单独保存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学生姓名”命名)
2.纸质版报送具体要求:请于5月7日下午4点前将将纸质版报送至博远楼529办公室。纸质版材料包括:
(1)《附件2.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务必务必务必!正反面打印!不接收额外第二张】
(2)《附件3.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一份)
(3)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申报材料可参考校级优秀毕业生提交
联系人:袁心玥
文化与传播学院
2024年5月6日
附件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遴选推荐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实施办法